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下列六種情況下交強險可以辦理退保:
1、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注銷登記的;
2、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
3、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
4、投保人重復投保交強險的;
5、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賣、轉讓、贈送至車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
6、新車因質量問題被銷售商收回或因相關技術參數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交管部門不予上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