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購置稅有什么新規(guī)定
2019-01-06 17:08:26
作者:liyuanli1
【太平洋汽車網(wǎng)】從財政部公布的《關于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里明確規(guī)定: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也就是說現(xiàn)在購車已經沒有購置稅優(yōu)惠了。
購置稅是由稅務機關征收的購置稅制設置范圍內相關財物的行為和財產征收的稅收。如車輛購置稅等。車輛購置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購置規(guī)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它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
車輛購置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fā)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按不含稅增值稅收入計算。舉個例子,消費者購買一款10萬元的新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后按10%繳納稅,按照2018年購置稅新規(guī)定,車主要繳納100000/1.16*10%=8620元。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wǎng) 李苑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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