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主體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脑瓌t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呢熑沃黧w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安全法》)的頒布實施,為公安機關(guān)和人民法院處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提供了主要法律依據(jù)。但法律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下簡稱《事故處理辦法》)更為抽象,導致實踐中難以操作和把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情況比較復雜,賠償主體的認定比較困難。
我國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cè)藭簳r無力賠償?shù)?,由駕駛?cè)怂趩挝换蛘邫C動車所有人負責墊付。但是,機動車駕駛?cè)艘驁?zhí)行職務發(fā)生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由駕駛?cè)怂趩挝换蛘邫C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駕駛?cè)怂趩挝换蛘邫C動車所有人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cè)俗穬敳糠只蛘呷抠M用。”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脑瓌t
《安全法》有“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表述,可以確立我國機動車道路事故責任主體的基本原則。
(一)直接過錯賠償原則。
這種情況主要是由于機動車駕駛?cè)耸鞘鹿实闹苯由a(chǎn)者,也是權(quán)利義務的直接接受者。
(2)預付款原則。
是法律為防止未參加強制保險的責任人無力賠償或全額賠償,且事故責任人未被認定的情況下,受害人的損害賠償?shù)靡詫崿F(xiàn)而作出的強制性規(guī)定。實踐中,為了增加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感,基于公序良俗的價值原則,責令其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3)替代補償原則。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責任人參加的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nèi)進行賠償。這種賠償是基于保險合同的約定,由保險人承擔替代責任。
這些只是一般原則。但現(xiàn)實中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復雜,責任主體難以統(tǒng)一認定。比如:
1、關(guān)于機動車掛靠單位事故賠償主體的設立;
2.論分期付款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主體的確立:
3.機動車盜竊引發(fā)交通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
4.雇傭關(guān)系中機動車事故主體的認定;
5.論租賃關(guān)系和借用關(guān)系中交通事故責任主體的確立:
6.維修場所機動車事故責任主體的認定;
7.機動車所有人指示駕駛?cè)藷o償為他人載貨的,經(jīng)濟利益由他人所有的事故主體確定;
8.與機動車所有人、承租人有特殊關(guān)系的第三人的事故主體認定等一系列問題。如果僅僅依據(jù)立法和司法解釋的相關(guān)規(guī)定來確定事故賠償責任主體,顯然與立法精神、物流行為理論和客觀實際相違背,所以要看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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