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會被吊銷駕照嗎?
車主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存在被吊銷駕照的法律風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或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且“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這一“可以并處”的表述意味著處罰并非絕對,但車主的主觀狀態(tài)會直接影響結果:若明知對方無證仍交其駕駛,吊銷駕照的可能性極大;即便不知情,也可能因未盡到合理審查義務面臨罰款,若借車人引發(fā)事故,車主還需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因此,為避免駕照被吊銷及后續(xù)法律糾紛,車主需嚴格核查借車人資質,切勿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要理解“可以并處”的實際裁量邏輯,需結合具體場景分析。若車主與借車人關系密切,如親友長期無駕照卻頻繁借車,或借車人曾因駕照吊銷、暫扣與車主溝通,此時車主的“明知”狀態(tài)易被執(zhí)法機關認定,吊銷駕照的處罰會更易觸發(fā)。反之,若借車人刻意隱瞞無證事實,如提供偽造的駕駛證復印件,或車主在借車前通過官方渠道核查發(fā)現對方駕照狀態(tài)正常,后續(xù)因借車人駕照被臨時暫扣未告知,這種情況下車主可提供證據證明自身無主觀過錯,執(zhí)法機關通常會以罰款為主,暫不吊銷駕照,但仍需承擔監(jiān)管疏忽的責任。
從法律責任的延伸來看,車主的義務不僅限于避免駕照被吊銷。根據《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若借車人無證駕駛引發(fā)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失,車主需根據過錯程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例如,借車人因操作不當撞毀路邊設施,或與其他車輛發(fā)生碰撞,即便車主未直接駕駛,若被認定明知對方無證仍出借,需與借車人共同承擔賠償費用;若車主因疏忽未核查,也可能被判定承擔部分補充賠償責任,后續(xù)還需通過法律途徑向借車人追償,過程耗時耗力。
實踐中,車主可通過具體措施降低風險。借車前,除口頭確認外,建議要求借車人出示駕駛證原件,通過交管12123APP掃描駕照二維碼核查有效期及狀態(tài);若借車人異地借車,可通過當地車管所官網查詢駕照信息。對于不熟悉的借車人,可婉拒借車請求,避免因人情關系忽視風險。此外,部分保險公司會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駛”列為免責條款,若發(fā)生事故,車主可能無法獲得保險理賠,需自行承擔車輛維修及第三方賠償費用,進一步加重經濟負擔。
總之,車主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本質是對道路安全的漠視。法律的“可以并處”并非彈性漏洞,而是基于主觀過錯的合理裁量。車主需從源頭樹立風險意識,通過主動核查、明確拒絕等方式,既守護自身駕照權益,也避免因疏忽引發(fā)的法律糾紛與經濟損失,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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