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車補貼是一次性發(fā)放嗎
深圳新能源車補貼是一次性發(fā)放的。
純電動乘用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分別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 5000 元、1000 元。
純電動專用車、貨車,對載重 3 噸及以下輕型、微型貨車,并取得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營運許可的,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 6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充電補貼。
個人消費者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轉讓本人名下車輛,并在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在深圳新購新能源車的,給予最高 16000 元一次性購車補貼。
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燃油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車新車買新能源車補 2 萬元,新車買燃油車的補 1.5 萬元。
汽車“置換更新”補貼也是一次性的,購車價格為 7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 3000 元/輛;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 5000 元/輛;25 萬(含)以上的,新能源車補貼 8000 元/輛。
深圳南山區(qū)、龍華區(qū)也有各自的汽車促消費補貼活動,南山區(qū) 2024 年 9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在參與活動的汽車經(jīng)銷企業(yè)處購買小汽車并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前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冊登記的最高補貼 1.2 萬元/輛。
龍華區(qū)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對通過“新購車輛”方式在龍華區(qū)納統(tǒng)的限額以上汽車零售企業(yè)購買含稅價 7 萬元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或燃油汽車的個人消費者給予補貼,新能源車比燃油車的補貼高 1000 元/輛,最高補貼 1.1 萬元/輛。
深圳市投入 2.6 億元開啟汽車“置換更新”補貼項目,購車價格為 7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燃油車、新能源車補貼分別為 0.8 萬元/輛、0.9 萬元/輛;購車價格為 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的,燃油車、新能源車補貼分別為 1.2 萬元/輛、1.3 萬元/輛;購車價格為 25 萬元(含)以上的,燃油車、新能源車補貼分別為 1.5 萬元/輛、1.6 萬元/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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